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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疤痕的存在,是為了證明自己曾經受傷過。


  姿曦的手上有一條很深很深的傷口,如今已轉變成傷疤,而那是因為我而製造的,或許是我太過自大,但是我知道,那真的是因為我。

  因為,我清楚的記得那晚。




  她哭著,嘶吼著,在我面前,我知道她是要我內咎一輩子。



  
「晨姿戀,我恨妳!」

  我忘不了,她說這句話時,那眼神。


  而讓我百思不解的,我竟然沒有踏出那步阻止她,就這樣眼睜睜的看著她拿著水果刀往她自己的手上劃去。

  我就只是那樣,冷眼旁觀。


  儘管,她是我妹。





  她和祥曾經是令人稱羨的一對情侶,真的很讓人羨慕,就連我也難逃羨慕之一途。

  但是,不知道為什麼有一天,她竟然開口跟他說了分手,他挽留、她拒絕。



  那天,我陪他喝了一夜的酒,儘管我之前是多麼的討厭他,和他每見一次面,就吵一次架,但是那晚,我竟然就這樣陪著他,而非陪著我妹。

  只因為他說了一句話:「陪我,好嗎?」

  他那眼神,像極了一隻被丟棄的小狗,令人憐惜。







  我不懂姿曦為什麼說分手,我更不懂姿曦為什麼會再隔一天的晚上,在我面前割腕。


  


  是她,先不要他的。

  不是嗎?



  「姿曦,妳到底想做什麼?」我看著她。

  只見,她臉一沉,隨之又抬起頭,微笑的看著我說:「我手上的傷,就是要讓妳,內咎一輩子,親、愛、的、姐、姐。」 






  傷疤是為了證明自己曾受傷過,但是妳的傷呢?

  又是為了什麼?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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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瓖玥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