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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還記得,在「第一次」事件發生之後,我和他還走了幾個月,其實我不知道自己為什麼會和他繼續走,但是我清楚的記得,開口說分手的人,是我。

 
  他甚至在我面前哭了起來。

 
 
  但是,我堅持那樣的決定,分手。


  只是他並不知道,那時轉身離開,回到家之後,我哭的西哩嘩啦,還邀了當時幾個不錯的朋友去喝酒,自以為是大人,醉得不像話。


  不過,那時真的好痛,說不出來的痛。


  我本以為繼紹狄(第十一篇)之後,我不會再遇到讓我如此難過的人,卻發現事實上我還是一直在難過,只是那種痛,恢復時間都不用太長。


  我還是在乎、我還是放不下,我只是沒過去那麼愛對方,但是我想我依舊是愛人的,即使我根本不懂愛。


  明明我一直認為我不愛他,我一直覺得那是解脫,但是我依舊哭了。


  其實在和他在一起的過程中,我一直覺得我比不上他的面子重要,好幾次,真的是好幾次都有這樣的感受。


  為了面子,而丟下我。



  女人,不過就是一種需要大量「哄劑」的生物罷了,尤其是我這種女人。


  只要你稍微放低姿態,哄我一下,我馬上就會乖乖的,不管我在人前有多驕傲、惡劣,但是只要在我與你兩人的世界中,只要你哄我,我就會乖。


  我只是要被人在乎、疼、愛護,以及哄,就這麼簡單。


  但是,他始終不懂。


  



  突然,一個女生開口問我:「阿戀,妳跟妳男友相處起來,是什麼樣子啊?」


  我有些錯愕,「妳覺得呢?」


  「我想一定很強勢吧。」另一名女孩回答著。


  我微笑著,不語。


  其實,一點也不呢,是一種任誰也無法想像的小女人,但是我不需要解釋,也不表示什麼,這樣就好。


  反正,我又不是對她們小女人,是不?


  看了她們一眼,我微笑的轉身離開,今天的天氣,真好。


  我想忘記,忘記第一次的經驗;我想忘記,忘記那時他說的那句話;我想忘記,忘記分手他的眼淚;我想忘記,忘記我喝得爛醉時哭著說的話語。


 
  她們說,那時我逢人就說:「吶,我喜歡你,不要丟下我,好不好?」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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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瓖玥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